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中国电信业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电信业曾经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短短几年就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辉煌成就的取得不仅依靠电信企业的努力,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有形之手”推动了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三网融合”带来的挑战
谈到“三网融合”的监管,首先增加了广电网的内容监管问题。但是,广电网属于媒体产业,原来有很成熟的内容监管机制,现在所谈论的“三网融合”的内容管制实际上更多地是广电媒体如何管理。如果依托互联网发展的媒体产业,比如手机媒体,按照广电系统对媒体企业的管理就可以解决。
唐守廉教授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比广电网在内容监管问题上显得更加复杂,可能不是广电网原来的监管机制所能够解决的。互联网本身的特点是开放性,个人可以发表言论,现在最明显的就是博客,这是非常开放的平台。在这种完全开放、完全自由的平台上,这比单纯媒体的管制难得多。
目前,最具代表性、具备统一监管职能的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从FCC实际运作和其他国家对“三网融合”的监管思路分析,“三网融合”大环境下,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明确统一的监管政策,成为世界各国推动融合的一个必然选择。只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和法律体系才能够有效应对技术、业务、产业不断融合的发展趋势,才能够应对不断出现的监管新问题和新矛盾。
融合环境下虽然仍存在广电对节目内容管理的特殊要求,但是也可以与电信业一起纳入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机构下管理。通过体制改革,机构融合,可以消除原有纵向体制带来的阻力,尤其是消除基于内容层监管而传导至网络层的阻力,有助于形成统一的监管目标和协调的政策。同时,大大减少行政协调成本,有利于集中力量实施对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所有网络进行有效管理。在条件成熟时,需要探索广播电视和电信的融合监管体制。
当然,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的专家指出,在我国设立新的监管机构不仅仅牵扯到监管机制的问题,还牵扯到国资委。信息产业部是市场管理机构,而国资委是企业管理部门,所以在这种融合监管的情况下,不但牵扯到市场监管机构,还牵扯到国家股东的代表,更加大了复杂性。
因此,在遵循建立融合性监管体制的大趋势中,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改革需要考虑国情、政情和市场发展等因素,坚持稳步推进原则,避免激进式改革造成的震荡。在现阶段,要强化诸如信息化推进等宏观调控职能和有效市场竞争等行业微观监管职能,即兼顾分离型监管体制和政监合一型监管体制的特点。
“三网融合”不会一蹴而就,但正在不断发展。随着融合实践的有效进行,广电和电信融合监管体制受到的制约将会越来越小,广电、电信和互联网的融合监管体制自然就水到渠成。
未来的监管重心
尽管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的电信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果,促进了电信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国情和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等原因,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和独立专业的电信管理机构并未真正建立起来。
目前,我国6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实力相差悬殊,最大的中国移动和最小的中国卫通相差几个数量级。而且,从各具体业务市场看,由于受到牌照限制影响,每个业务市场内竞争主体数量偏少,市场集中度偏高,仍然保持寡头垄断格局,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今年,两家固网运营商签订了饱受质疑的“规范竞争协议”,但是这种现象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政府监管部门如何制定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政策以正确引导市场竞争的问题。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吕廷杰曾指出,导致竞争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不发移动牌照给固网运营商,没有形成充分竞争。实际上,在市场经济当中,政府应该发挥政府的作用,市场要发挥市场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牌照发放,限制市场进入者,控制市场竞争。在进入市场以后,企业能不能做大,能不能做强,已经不是政府的事情了,是企业自身的事情。